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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家庭主要成员”和“主要社会关系”栏怎样填写
“家庭主要成员”和“主要社会关系”栏怎样填写
提示:

“家庭主要成员”和“主要社会关系”栏怎样填写

两者区别是人员不同:家庭主要成员是和你在同一个户口本里的人。主要指的是你的父母、妻儿,比如:父亲、母亲、妻子、儿子。“主要社会关系人员”是指父母和配偶以外的主要社会关系,包括:叔叔、伯伯、姑姑、舅舅、岳父、岳母等等,填写内容:“家庭主要成员”一栏,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(或抚养者)、配偶和子女,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;“主要社会关系”一栏,主要填写同本人联系密切或影响较深的亲戚等。扩展资料一、家庭主要成员填写样式介绍:家庭主要成员情况”一栏,若入党申请人为未婚或离婚、丧偶者则“配偶”栏不填,若已婚者则如实填写;在“配偶”栏的“单位、职务或职业”中,如配偶为失业者也应如实填写。在“其他成员”栏中,主要填写祖父母、父母(或家翁、家婆或抚养者)、子女,以及与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。二、“主要社会关系情况”一栏,主要填写外祖父母、舅父母、岳父母(或已出嫁的女同志的父母)、以及与本人有密切往来和影响较深的亲友。参考资料:泗阳党建-入党志愿书中的“主要家庭成员”和“主要社会关系”栏怎样填写 #

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怎么写?
提示:

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怎么写?

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应填写称谓,姓名,出生年月,政治面貌,单位,职务或职业。填写时应注意以下问题: 1、不能把家庭主要成员与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混淆。家庭主要成员应填写父母(或抚养者),配偶和子女(含养子女),以及同本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人。 2、主要社会关系应填写同本人联系密切、对本人影响较深的亲戚,朋友等。不能把家庭成员理解为户口簿内的人,即不能把分居立户的父母等直系亲属填在主要社会关系栏内,也不能把户口簿内的公、婆等非直系亲属填在家庭主要成员栏内。 家庭成员特征 (一)家庭成员,是近亲属。 (二)配偶、父母、子女是法定家庭成员,还包括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。 (三)近亲属范围,主要包括血亲;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;也包括姻亲(配偶)。 (四)共同生活近亲属,是指一定的时间共同居住,生活事务中相互扶助的近亲属。一定时间性、生活事务中相互扶助性,是共同生活近亲属的关键词(特征),偶尔共同居住或生活事务中相互扶助的近亲属,不属于家庭成员。